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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环境检测条件

2020-4-11 15:16:44      点击: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 2013版) [1]  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强制执行;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 [2]  是推荐性国家标准,是非强制的法律法规,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要求达到标准时才具有强制性作用。


标准选择编辑

室内环境检测标准的选择

① 室内环境检测标准,是评价室内环境质量的依据。室内环境检测标准主要包括《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② 消费者在装修完工后,应该按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 2013版)进行检测;家具到位后或入住一段时间后,应该以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检测最宜时间编辑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 2013版) [1]  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应在装修工程完工至少七天以后、工程交工验收前进行。

②对个人装修家庭建议最好装修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以后、 全部家具完全到位一星期以后进行检测,这期间应保证充足的通风,以利于有害物质的散发,使检测结果更接近于实际使用时的状况。

封闭最宜时间编辑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2]  [2]  》 GB50325-2010( 2013版)规定: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采样应在对外门窗关闭 1小时后进行;▲当发生争议时,对外门窗关闭时间以 1h(小时 )为准。

②对准备入住或已经入住的装修家庭,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规定的检测采样时门窗关闭时间:12小时(即:人们正常晚上睡觉时的关窗时间在12小时以上,亦不会超过20小时),故进行空气采样时门窗关闭12~20小时的检测结果会更接近真实。

采样检测点数编辑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 2013版)规定:房间使用面积< 50平方时,检测点数: 1个;房间使用面积≥ 50平方且< 100平方时,检测点数: 2个;房间使用面积≥ 100平方且< 500平方时,检测点数:不少于 3个;房间使用面积≥ 500平方且< 1000平方时,检测点数:不少于 5个;房间使用面积≥ 1000平方且< 3000平方时,检测点数:不少于 6个;房间使用面积≥ 3000平方时,每1000平方不少于3个检测点。

②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个人住宅的房间面积< 50平方,故 1个房间仅需设 1个检测点; 客厅面积 50平方时,应视实际情况而定。

③●具体到 1套住房,一般厨房、卫生间不设检测点,仅建议检测时将厨房门和卫生间门打开,将它们的面积计入与之相连的房间或客厅面积; ●一般两室一厅的住房设 3个检测点,即两个房间和客厅各设 1个检测点; ●三室一厅的住房设 4个检测点,即三个房间和客厅各设 1个检测点; 三室两厅、楼中楼等其他套型的住房应视实际情况而定。

检测项目编辑

①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 2013版)的相关规定,建议个人住宅仅检验三项: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另外氡、氨也可同时检测)

②根据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标准, 结合江苏地区实际情况,建议个人住宅仅检验六项: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甲苯、二甲苯、氨为妥。

总挥发性编辑

TVOC包括:苯、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乙酸丁酯、十一烷,共计九种鉴定物质,以及未鉴定物质; CMA检测报告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的浓度为以上九种物质浓度和未鉴定物质之和。

国家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7.5.3 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度和浓度应符合表7.5.3的规定。

表7.5.3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限值

污染物名称活度、浓度限值

氡≤200(Bq/m3)

游离甲醛≤0.08(mg/m3)

苯≤0.09(mg/m3)

氨≤0.2(mg/m3)

TVOC≤0.5(mg/m3)

质量标准编辑

前 言

为保护人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室内空气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联合起草小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安全所,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建筑材料科学院环境工程所。

本标准于2002年11月19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卫生部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它室内环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801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T 11737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GB/T 12372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 改进的Saltzman法

GB/T 14582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GB/T 14668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1466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 14677 空气质量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7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1526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法

GB/T 15437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15438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GB/T 15439 环境空气 苯并[a]芘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28 居住区大气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甲醛溶液吸收-盐酸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6129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16147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GB/T 17095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8204.13 公共场所室内温度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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